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关于2024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4批建筑业企业资质(延续)初核结果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4-11-27 阅读次数:11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以及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22号)、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等有关管理规定,我局已对2024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4批建筑业企业资质(延续)申请进行了审查,并于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公示了审查意见。现公示期满,将2024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4批建筑业企业资质(延续)初核结果予以公告,并同步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。附件:2024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4批建筑业企业资质(延续)初核结果汇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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